小珍與廈門市某創業基地順利簽署委託合同之後,終於開始她的創業之路。在小公司經營的前10個月,小珍不斷地在台灣與廈門來回奔波,也終於將資本額陸續投入到達符合補助的標準,這時候卻發生了意外,小珍的公司商標並未依法辦理註冊,因而被某公司以侵犯商標權而起訴。
企業的經營,市場營銷是很重要的一環,而公司的商標、品牌,更是營銷的重要標的之一。因此,許多公司在營銷的策略與作為,都會將商標與品牌視為公司的重要資產之一。同樣的,商標也是法律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標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稱《商標法》)就是。
依據《商標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因此,企業的商標必須依法辦理註冊、並且經核准之後,才是屬於法律保護的客體。
黃律師特別提醒:
1、《商標法》第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2、《商標法》第9條第1款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
3、如果小珍的公司所經營的產品,依法是屬於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可是卻未辦理商標註冊的申請,依據《商標法》第51條規定,可以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申請註冊,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如果小珍公司使用的商標,是他人已經註冊在先的商標,依據《商標法》第30條的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5、綜合以上的說明,該公司如果認為自己的商標權被侵害了,確實可以向管轄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小珍的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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